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卫生部通报批评“遗弃受伤流浪女”和“缝合拆线”事件责任医院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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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遗弃受伤流浪女”事件
2011年7月27日晚,河北省安国市中医院接110指挥中心电话,派救护车出诊接治一名被机动车撞伤的女性患者,初步判断患者为长期流浪人员且有智力障碍,经诊查多处皮肤裂伤和擦伤。值班医师对伤口进行了消毒包扎。患者无家属陪护,医院未做进一步检查。行政值班院长决定连夜用出租车将病人遗弃,次日上午患者被发现死亡。安国市中医院副院长张运兴,参与此事件的安国市中医院司机、保卫科有关人员、出租车司机等5人已被刑事拘留。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。
“缝合拆线”事件
2011年8月5日晚,患者曾飞因手外伤到武汉市第三医院就诊,初步诊断为“右手肌腱断裂”。值班医师为患者行右手外伤“清创缝合及肌腱吻合术”。手术结束后,患者及陪同人员因手术费用问题与医务人员发生争执,要求拆线并到其他医院就诊。值班医师遂拆线、包扎伤口。患者到其他医院缝合伤口。
卫生部通报称,两起事件暴露的主要问题,一是个别医务人员缺乏救死扶伤、以病人为中心的基本职业道德和职业素质,医院医德医风建设薄弱;二是相关责任人法制观念淡薄,对医疗卫生管理法律法规不掌握、不遵守,有法不依,严重损害患者切身利益和合法权益;三是医院管理规章制度不落实,有章不循,医院门急诊管理存在严重漏洞,医务人员首诊负责制等核心制度不落实,责任心不强,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存在严重隐患。
“遗弃受伤流浪女”事件分析:本案相关人员被刑事拘留的案由是过失致人死亡罪。根据《刑法》第二百三十三规定,医务人员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导致患者死亡的结果,但因过于自信而没有采取措施,致使发生致人死亡后果,其行为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。应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;情节较轻的,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。
“缝合拆线”事件分析:本案医生将已经缝合的伤口拆除,导致患者伤害结果发生,其行为涉嫌故意伤害,如果导致患者轻伤以上还有可能构成故意伤害罪。如果医生仅是拒绝处理病人,构成的是民事责任,如果处理完后再次故意造成患者伤害,可以认定为故意伤害行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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日期:2013/5/28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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