省医党字[2013]8号
中共山西省人民医院委员会
关于加强作风建设的实施办法
各支部、各科室:
为切实贯彻落实中央、省委和卫生厅党组有关加强作风建设的规定,特制定我院作风建设实施办法。
一、完善院领导与基层党支部联系点制度。为使院领导掌握全院情况,实行院领导与基层党支部联系点轮换制度,联系点的确定与调整由党办负责安排。
二、坚持院领导和职能处室深入临床一线调研制度。要充分利用每月一次的行政查房,了解临床一线的需求,掌握临床一线的工作,解决临床一线的困难。对临床需要解决的问题,能现场解决的现场解决,不能现场解决的要承诺解决时限,现有条件下解决不了的要向院领导汇报。
三、严格控制会议数量,提高会议质量。机关部门召开专题会议,须经院领导批准同意后召开;召开会议要简化程序,尽量开短会,提高会议效率;有临床科室主要负责人参加的会议,一般安排在下午召开。
四、精简规范信息简报。各部门要清理、规范现有简报的数量和质量,综合工作动态的信息简报实行归口管理,编发专项工作、专业学术类的信息简报,须经院领导批准。
五、进一步提高发文质量。上级文件除需要细化的,直接贯彻落实,不再另行发文通知;能通过内网、邮件、短信解决的,不单独发文;上级领导讲话在网上能查找到的,不再另行发文;院领导讲话一般在内网刊登,不另发文件。
六、厉行节约,反对铺张浪费。严格公务接待制度,确因工作需要的接待用餐,须经院领导批准,工作用餐不超标准;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因公出国(境)管理规定,科级以上干部的出国护照、港澳通行证由医院统一管理。
七、严格执行廉洁自律的有关规定,不准接受任何与我院有供应、合同关系的企业及其工作人员的宴请、健身、娱乐或旅游、参观等可能影响公务的活动。
八、严谨工作作风,严明工作纪律。加强工作人员的管理,因私外出必须严格履行请销假手续,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;工作时间不得从事与工作无关的活动;参加会议须着装正规、自觉遵守会场纪律。
中共山西省人民医院委员会 |